运用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原理,通过外力作用于脊柱,使关节面发生一定的分离、关节周围软组织得到适当的牵伸,从而达到治疗目的的一种方法。
颈、腰椎牵引作用
1.增大椎间隙,减轻椎间盘内压力促进纤维环、韧带的修复;
2.扩大椎间孔,减轻神经根压迫和刺激;
3.纠正椎间小关节的紊乱及半脱位,恢复脊柱的正常生理曲度;
4.改善血液循环促进水肿消除;
5.松解粘连,牵伸挛缩的关节囊和韧带,放松肌肉缓解疼痛。
腰椎牵引适应症: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椎管狭窄症、腰椎小关节紊乱、腰椎小关节滑膜嵌顿、腰椎退行性疾患、腰椎滑脱、无并发症的腰椎压缩性骨折、早期强直性脊柱炎等;脊柱前凸、侧屈、后凸畸形;亦可用于腰扭伤、腰肌劳损、腰背肌筋膜炎。
禁忌证:脊髓疾病、腰椎结核、肿瘤、有马尾神经综合征表现的腰椎管狭窄症、椎板骨折、重度骨质疏松、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出血倾向、全身显著衰弱,孕妇及经期妇女慎用。
颈椎牵引适应证:各型颈椎病;轻度脊髓型颈椎病但脊做受压症状不明显;颈椎关节功能素乱;颈部肌肉痉挛;颈椎退行性病变;肌筋膜炎等引起的颈肩部疼痛和麻木;寰枢关节半脱位。
禁忌证:颈椎结构完整性损害的疾病:颈椎及其邻近组织的肿瘤、结核等。颈内动脉严重狭窄有斑块形成及出血性疾病。牵引后容易加重的疾病:项部肌肉及周围软组织急性拉伤,扭伤、急性炎症等,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关节炎,先天性脊柱畸形。
相对禁忌:椎动脉硬化,心肌梗死恢复期,脑动脉硬化,重度高血压和及心脏病患者;以及脊髓型颈椎病脊髓严重受压的患者应慎用或不主张采取牵引治疗。
牵引重量腰椎:自身体重的30%(10-20kg)开始,每3-5天增加3-5kg,最大不超过体重。
颈椎:自身体重的10%,一般从10kg开始,每天递增1kg,不超过2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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